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体育民间组织、体育训练和教育机构举办体育健身俱乐部、培训班等,传授、推广、普及科学实用的体育健身技能、知识和方法。达到国家体育运动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体育运动等级。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