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每年3月为全省科普活动月,主要开展面向农村的送科技下乡活动;每年5月的第3周为科技活动周,主要开展面向社区的系列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