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周围二百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场所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