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四章 政府和社会预防第二十五条有效销售烟、酒的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并应当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烟、酒的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的教室、阅览室、寝室、活动室和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其他场所吸烟。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