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森林采伐更新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凡超采伐限额的,由上级林业和有关主管部门按超额数量核减其当年或下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收缴或停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