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国家工作人员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基本农田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