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