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包装物包装,通过专用工具进行装运、储存、使用的水泥。 本条例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