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未知(-1)

本条例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医用血液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