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民献血条例/第二章 血站第十二条未知(-1)血站是采集、制备、储存血液并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血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转。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