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四十一条已修改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占用土地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5月1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