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废止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持证上岗。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受理投诉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