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人力车运载货物不得超重、超宽、超高,并且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行驶,在规定地点停车待租,从业人员应当持有非机动车营运牌证,统一着行业标志服。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