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