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有效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完成管理目标以及不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分工的,对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制进行追究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