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道办责令限期交验;逾期未交验的,由现居住地区主管部门处以五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