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市主管部门和公安、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本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开展常规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统计分析数据。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