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1995年9月15日包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1996年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