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鼓励利用非财政性资金面向社会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