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体育、演出等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和从事未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