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改建、养护公路时,施工单位应科学安排,合理组织施工,并在公路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应遵守施工现场秩序,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损坏施工路面及其设施。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