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第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