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与承包第三十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承包活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