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未按规定将有关批准文件备案的,由上级有关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