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五条有效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依法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