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审批、发证、行政处罚以及土地招标、拍卖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为,依法责令限期纠正或者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