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将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