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发挥种子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