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旅游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