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做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5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