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