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七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大对科技开发的投入,加强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开展科技交流与协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和扶持民办科技产业发展,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科学技术事业。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