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区域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实施。

在实施污染物集中治理时,有关排污单位应当参加集中治理,承担相应比例的治理资金。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