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废止

工业污染企业应当在排污口设置标志,按要求安装计量装置,具备采样和测流条件;应当安装污染设施自动监控系统,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在线监测。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