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对环境有影响伴有辐射的项目关闭时,应当编制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和退役实施方案,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役手续。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