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科技经费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科技经费使用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承担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计划实施,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分项目设立科技经费专帐,独立核算,不同渠道的科技经费分别核算。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