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科技经费投入第二十条有效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股份制、合资合作、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筹集研究开发资金。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