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已修改各环境卫生清扫单位负责责任区段的清扫保洁。清扫时间夏秋季节在夜间十时后至次日清晨五时半前,冬春季节在夜间九时后至次日清晨六时前。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