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护中小学教育环境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在学校附近从事有严重污染和噪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