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护中小学教育环境办法第二十九条有效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经常检查学生校外活动内容,对学生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要及时制止,教育其改正。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