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护中小学教育环境办法第十八条有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学校传教布道,不得强制中小学生加入宗教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