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擅自改变旅游线路或者串点、漏点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