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