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废止本条例规定的土地证书,由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印制。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6月15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