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本条例所称地方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地方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