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三条未知(-1)用人单位应当以法定货币按月向职工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