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五章 罚则第三十条有效对暴力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本办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