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民用机场的安全。民航管理部门及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保护的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