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第四章 学前教育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学前教育机构依法向家长收取的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调控。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