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农业机械事故的调解及损害赔偿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